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降药价
在医保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。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,发挥支付方式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、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,加强与公立医院改革、价格改革等各方联动。
此外,《意见》规定,医保要积极参与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,制定与价格改革相适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,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,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降低采购价格。
《意见》对于医保控费也有明确要求。应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,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,加快推进按病种、按人头等付费方式,积极推动按病种分组付费(DRGs)的应用,探索总额控制与点数法的结合应用,建立复合式付费方式。
此外,要建立医保与医疗机构、医药机构的谈判协商和风险共担机制,完善协议管理。
以上对于医保方面的改革要求,基本都是围绕医保支付,同时也是降药价来展开的。相信随着《意见》的出台,期待已久的医保支付标准或许很快就要与大家见面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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